有关高等学校:
根据《关于开展第一、三批湖南省高校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年度检查和第二批湖南省高校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发〔2012〕68号)要求,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一、三批湖南省高校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的年度检查和第二批湖南省高校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的中期检查工作。经学校自评、材料审查、网上公示、专家评价和我厅审定,同意第一批21个中心、第三批15个中心通过年度检查,第二批10个中心通过中期检查。现将检查结论予以公布(见附件)。
经过建设,这三批中心在深化改革创新、汇聚创新资源、培养拔尖人才、承担重大任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,顺利完成了阶段建设计划。但是,一些中心还存在合作协同不协调、内部管理机制不顺、学科和产业辐射能力不强等问题。各牵头高校要会同协同单位,按照“湖南急需、国内一流”的总体要求,进一步突出任务牵引和需求导向,认真落实建设计划,强化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,健全绩效激励机制,全面提升“人才、学科、科研”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能力,更好地支撑湖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强省建设。
附件:第一、三批湖南省高校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年度检查结论和第二批湖南省高校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中期检查结论
湖南省教育厅
2017年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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