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高等学校:
根据《关于组织首批湖南省高校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15〕416号)和《关于组织第二批湖南省高校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15〕416号)要求,我厅对第一批、第二批湖南省高校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分别组织了中期检查、年度检查。经材料审查、网上公示、专家评审和我厅审定,同意第一批21个中心、第二批10个中心分别通过中期检查、年度检查。现将检查结论予以公布(见附件)。
经过努力建设,两批中心均顺利完成了阶段建设计划,在深化改革创新、汇聚创新资源、培养拔尖人才、承担重大任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进展,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不断提升,湖南省“2011计划”实施成效逐步显现。但是,一些中心还存在着体制机制创新不足、协同合作不够深入、协同方向不够凝练、经费使用率偏低等问题。各牵头高校要会同协同单位,进一步加强中心的建设,认真落实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切实规范中心的管理和运行,按照“湖南急需、国内一流”的要求,突出问题导向、任务牵引,整体提升人才、学科、科研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能力,保障下阶段建设计划顺利完成。
附件:1. 第一批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中期检查结论.doc
2. 第二批“2011协同创新中心”年度检查结论.doc
湖南省教育厅
2015年1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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